日神和酒神 杀人与性爱

旧乐评与新电影:



 


尼采用日神和酒神来比喻人类艺术活动的两种方式,日神代表了艺术活动的一切幻象,一切表层的美好。它对比用作电影上可以说是那些黑暗或光明,华丽或朴素的画面,是那些无数次让我们回忆起来的瞬间。而酒神代表了一种忘我癫狂的状况,一种最原始的冲动的再现,这也许才是艺术的终极形式。电影作为艺术的一种,自然也是这种所谓癫狂的产物,自然也就具有了酒神的所有特性。




酒神的艺术是原始的,也就更接近了艺术的本质,可以说它是人潜意识的活动,是被道德所压抑的潜意识思想,它们会在深夜里通过改装进入你的梦里,或者诉之于艺术的表现。我们可以这样肯定在电影中出现的那些画面就是我们记忆与幻象的结合,那些深藏于我们潜意识里的关于暴力与色情的想法就这么轻而易举又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不管你有没有勇气承认你熟悉它们,电影中的暴力与情色给予了现代人一种平衡欲望与道德的方法途径,从这个角度讲它不但不是种流毒,而是一种自然的疏导。或者说它正表现了人性本身最本质的东西。所以这是电影存在的意义,用弗洛伊德的话讲:电影是人的欲望本身,又是控制欲望的工具。暴力与情色则是众多欲望中最原始最隐秘的一部分,也是最需要排解的。



我们都生活在道德的领域里,受到道德的约束,然而道德有时代表的是虚伪与禁欲。最高的艺术是高于道德的,我即是上帝。当我们跳出道德范围来在半空中用上帝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与他人,看着那些在人间发生的道德与不道德的事情,一切都会改变。我们不再是道德的奴役而是道德的主宰。而逃离所谓道德并不意味着走向它的反面,相反当你拥有了主宰道德的能力,你会发现原来这个世界的原始状态不是道德,而是博爱。是博爱,用一种爱的眼光去看故事里那些善良的或丑恶的人们,因为他们已与你无关,你只是一个观察者,记录者。拥有了这种博爱,就有了创造艺术的可能,也就有了电影的可能。所以不要用一种道德的眼光来看待电影中的暴力与情色,而是要超出道德用美学的眼光审视,并辅之以足够的爱与宽容。


 


杀人与做爱是人类最原始的图腾,属于童年的记忆。我们无法忘记《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那些少年在街道上打群架的场景,更不会淡忘《教父》中那些充满枪口,鲜血与音乐的黑白画面,因为我们骨子里还是那种狼的野性,我们还有征服自我与他人的欲望,杀人是一个黑色但离我们很近的梦。做爱则是一种难以启齿的享受,我在这篇文章里不想谈太多那些三级片与艺术片,因为可谈得太多了。我只想说性只是爱的一部分,只有当我们越来越感到爱的隔膜和难以找到真爱的孤独时,我们才会把更多的思想放在做爱上。至一点可以参考王家卫的电影,确切的说他的大多数电影正是这样一个话题的载体,而表现情色的目的除了吸引观众外(并不否定这一点),还有由性转向对爱的渴求,这是一个好的艺术片必须做到的。


 


纯粹的暴力与情色正是酒神的表现,它们都是艺术。然而他们会把人带向美与死亡的双重边缘,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博爱的眼光,当道德遭遇电影,不是电影的毁灭就是观看者自身的堕落。因为毕竟我们是活在一个有道德审查制度的世界里,潜意识大部分时间里应该被压抑。




正如我们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偷偷手淫,却不可以看完后去杀人与强奸


 



评论
热度(2)